
新任命人员进行宪法宣誓
兴仁市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人事任免职名单
(2022年9月20日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)
决定任命
黄一峰为兴仁市乡村振兴局(市生态移民局)局长;
任命
肖 君为兴仁市监察委员会委员;
陈泉泉为兴仁市人民法院副院长 、事任
来源 :兴仁人大 、黔西

9月19日至20日,南州
决定免去
潘 登兴仁市乡村振兴局局长职务;
免去
代繁平兴仁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;
刘明华兴仁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。地最审判员;
安露露、新人蒙慰卫6名为兴仁市人民法院审判员。事任肖伊玲 、黔西左宁 、南州张登云、地最